更新时间:2022.03.18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义务如下: (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2)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出险通知义务; (3)及时通知的义务; (4)提供证明、资料的义务; (5)对因自己违法而取得赔偿或给付予退赔的义务。 投保人应具有以
劳动者要求不买社保也不行。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里的“必须”意味着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双方不能通过约定而免除。 缴纳社会保险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
不一定。 1、《工伤保险条例》规范了关于工伤方面的总则,但有些具体情况却留给了各省、市依据自身情况在不违背《条例》原则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施行《细则》。 2、各省制定的《细则》中,对同一问题的施行方案各不相同。就交通事故中的涉及到的“双赔”问题
买保险还没有签合同且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的是可以退保的,因为双方没有签合同就不会受到合同的约束。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保险只签了电子合同不可以退保,除非合同双方协商解除。虽然只是签订了电子合同,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就自然生效了,合同生效与否不拘泥于合同的形式,电子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要想解除合同申请退保的话,需要和保险公司协商,或者是存在合同解除的
投保人法定解除保险合同的情形如下: 1、违反告知义务; 2、违反通知义务; 3、违反保证条款; 4、投保人违反保险费给付义务; 5、退保。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义务如下: 一、给付保险费; 二、通知义务; 三、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
合法有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工作的公司)签有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把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诉劳动者。在公司打工,和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签定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人寿保险合同。购买人寿保险合同属于投资行为,人寿保险合同较其他消费性险种,具有较大的现金价值,带有储蓄性质。投保人是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来购买保险的,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人能解除保险合同,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可以依法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单不一定要被保险人签名,但是涉及到人参保险的其被保险人必须知情,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必须由被保险人签名,被保险人是非行为能力人的,可由其监护人代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