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刑事诉讼中二审如果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的不可以加重处罚。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
自诉人上诉,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因为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规定的限制。
如果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二审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重其刑罚。
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上诉案件,是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
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案件上诉不会加刑,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中有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被告人一方包括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
如果只是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就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如果在被告一方上诉的同时,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或者自诉人也提起了上诉,则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上诉不会加刑,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审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后,不管是否支持上诉的被告人的上诉请求,都不可以因此而加重对被告人的刑事处罚,即不会加刑。
不能,上诉不加刑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诉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它是第二审程序中一项特殊原则,其目的在于切实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诉权。上诉不加刑原则,只应用于被告一方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判时不得加重被
刑事再审能加重刑期,但需符合下列情形: 1、有新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2、根据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依法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 3、原判决之间存在矛盾;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近亲
法律规定启动再审程序有多种情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引起的再审;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提出抗诉引起的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
刑事再审不一定会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