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若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决定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的期限的规定是应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最多可以补充侦查两次。补充侦查指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刑事诉讼法》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补充侦查期限的限制为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侦查阶段期限最长是两个月,刑事拘留后的三日(特殊情况七日)(流窜、结伙作案三十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需要满足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由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般的羁押期限为两个月。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为七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侦查羁押期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2、对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已经延长1个月,仍不能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是下列案件,则可以在两个月的侦查期限的基础上延长两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侦查期限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期间届满后就要移送给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
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并且是法定案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最长要7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以内;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法律规定特殊案件在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
公安局向公民提供查询他人信息的业务,非涉案人公安机关是就会查询的。如果律师或公检法等部门凭借合法手续,让公安局查姓名以及住址是没问题的,否则是不行的,可以先找派出所确认一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