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离婚的话,是要收回结婚证的。如果去民政部门办理,就发给你离婚证,如果去法院办理的话,就发给你民事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无论是首婚还是再婚,都是办结婚证。结婚证上是看不出第几次结婚的。除了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号码之类的,就没有别的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如果是在其中之内的亲戚关系,那就不能结婚。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双方缔结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旁系血亲是指除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
法律规定不能断绝。这不是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就可以断绝关系的。亲人比如父子之间是血缘关系,从一出生就产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证也不能切断血缘关系,而血缘关系在法律上不存在“断绝”一说,公证处不能做这样的公证,即使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我国的家庭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祖父母和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以及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一个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结婚后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成员一般是指配偶、血亲和姻亲。即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可以结婚,拟制旁系血亲(如养兄弟姐妹)之间的结婚问题,婚姻法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现实生活中平辈的拟制血亲关系,只要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就可以登记结婚。
家庭关系包括: 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开家庭关系证明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
亲属、近亲属及家庭成员的范围: (一)家庭成员,是近亲属。 (二)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家庭成员,还包括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三)近亲属范围,主要包括血亲;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包括姻亲(配偶)。
解除收养后,养父母与养子女可以结婚,但需要满足结婚条件。条件是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关系;双方是自愿又没有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