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不服高院判决的应对方法是:如果是一审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是二审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 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判决业已生效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
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书不服,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提起上诉需要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 2、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3、原审人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并按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并且缴纳上诉费。在上诉期内未按规定提交上诉状或未经法院批准而拒不缴纳上诉费的,按放弃上诉处理。
不服再审判决的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法院是以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则对于再审所作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仍可以上诉; 2、如果再审判决已经生效、或是以按二审程序进行再审而作出的判决、或是被驳回再审申请的,则如果当事人仍不服的,不能再申请再审,只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对交警作出的赔偿调解书不认同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