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9
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一般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行为人,例如提供场所、资金、工具的帮助犯。对于帮助犯,应当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走私犯罪案件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走私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认定为主犯;在走私的共同犯罪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可认定为从犯。
1、客体要件。经济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必须涉及到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的时候才能算是经济诈骗罪,而有的犯罪活动不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的时候则不属于本罪的范畴。而从犯罪对象上来说,犯罪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者个人财物。 2、从客观要件上来
绑架罪的量刑标准如下: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被绑架人或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
共同犯罪中主犯、从犯的认定和刑事责任: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类型的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或组织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对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而从犯的刑事责任一般小于主犯。
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如: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加害亲属等相威
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和其他手段的认定:首先,“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而“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非法经营是经济犯罪,非法经营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是经济犯罪。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以2倍以上5倍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符合下列要件认定构成此罪:1.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
1、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 2、受贿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
应这样认定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或者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应认定为主犯。对于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除此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