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员工自己申请工伤,应当在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前提下,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
没有工伤保险的职工也可以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本人可以向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限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按照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和费用标准
1、江苏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3、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异地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异地工伤保险认定也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提出申请进行赔付。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
应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基金科投保,如果单位是在市工商局登记的去市局,在区或县工商局登记的去区或县局办理。企业员工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
认定员工工伤的标准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为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者视为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其他原因对人身造成侵害的,为确定侵权主体而对过
工伤赔偿项目里,与劳动者工资标准息息相关的赔偿主要是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他们的计算都是以工伤职工的工资为基础的。通常我们常见的证明劳动者工资标准的材料有劳动合同、薪酬确认单、银行流水记录、工资条、个税缴纳记录、社保或公
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主要是根据自身的工资来确定的,往往收入越高得到的工伤赔偿金额就会越多,那么社保局为了确定劳动者收入,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其提供收入证明。而劳动者的收入证明都是由用人单位开具的,劳动者只需要要求用人单位开具工资单证明即可。而
员工的医疗保险不是自己缴纳的,个人需要缴纳的部分由单位从员工的工资扣除,即由员工代缴;而除员工需缴纳的医保外,单位也需要按员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来缴纳其应缴的医保费用。
职工工伤保险个人无权退保,职工离开原用人单位时由原单位就办理停保手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
工伤保险退保是由单位来办理的,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是无权退保的。如果职工辞职,离开了用人单位,则该单位就可以办理停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