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法律上父母不能与子女断绝关系,因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母子女关系。
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如果未成年子女被他人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的,则该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
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断绝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如果未成年子女被他人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的,则该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
1、对于亲生父子关系。 亲生父子是不能断绝父子关系的,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对于养父子关系。 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母子女的关系依法消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3、对于继父子关系。 继父母
父母一般无法和子女断绝法律关系。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以及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会因个人意志而消灭。
父母与子女间不可以断绝关系。因为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自然血亲关系,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除非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子关系。所以如果不是孩子被他人合法收养,亲生父母是没办法跟子女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
离婚后拒绝抚养费不可以断绝子女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
如何断绝父女关系都不具有法律意义,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血缘关系无法改变,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通过任何途径断绝父女关系法律都不会承认。
父女法律关系无法断绝。父女关系是建立在身份关系的基础上,这种身份关系是由事实决定的,不像夫妻关系是法律决定的。即使签订了断绝关系的协议之类的,依旧存在父女关系。
对于没有血缘关系的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以依法解除,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