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1、抗诉对象不同:二审抗诉是针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尚未生效的裁判审抗诉是针对已经生效的裁判. 2、抗诉的提起主体不同:二审抗诉是由第一审法院同级的提起,限于地方各级审抗诉是由上级提起. 3、接受抗诉的不同:二审抗诉是上级人民法院接受审抗诉
1、主体不同,批捕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的侦监科,起诉的主体是是由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2、在案件中所处的阶段不同。批捕是侦查机关(一般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有了一定的了解,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的条件与有逮捕的必要的,就会把
撤诉是指当事人一方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撤回起诉,调解则是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和解。二者都是在起诉受理后审理终结前。撤诉后可以在起诉,因为撤诉相当于撤回原来的诉,原来的诉不存在了。调解的话则不可以,因为原来的诉还在,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
拘役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类主刑的一种,所以被判处拘役也是被判了刑。只不过,拘役不同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之处在于:1、刑期较短:一般是1-6个月,即使是数罪并罚也不超过1年;2、罪犯服刑期间一个月可以回家1-2次;3、执行的场所:一般在
判刑就是要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一般来说就是需要实际在监狱或看守所里面服刑。缓刑的详细说法为暂缓量刑,主要指对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能判断为行政诉讼: 1、案件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审理的依据是《行政诉讼法》; 3、法院实行合议制; 4、当事人缴纳了提起行政诉讼是的案件费用等。
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拘役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刑拘和拘役的区别为: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拘役是刑法中的一种刑罚。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
民国政府与国民政府是一个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国民政府是民国时期的合法政府之一,却不是民国时期唯一的合法政府。被主流史家所承认的、能够代表民国的合法政府主要有三个: 一、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二、北洋政府。 三、国民政府(包含南京国民政府和广州
仲裁机构与法院解决纠纷区别: 1、处理机构不同;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3、申请时效不同; 4、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5、公开审理不同; 6、裁决终结制度不同; 7、其他区别。
在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审判人员的回避一般是由院长决定,如果是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其回避则是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法律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
行政诉讼终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对于判决决定不服,认为其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就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向该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可以发还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