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彩礼是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财物,嫁妆则是女方父母赠送给女方的财物。理论上最终的所有权人均为女方,且均是以赠与的形式获得。但实践中对上述的认定是存在争议的,因此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不是。彩礼给了不是一定要给嫁妆,这实际上都是各个地方的习俗,并没有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法律对此并不会做出一些过多的限制性的规定。但是如果可能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之下,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离婚彩礼和嫁妆不一定需要分割。婚前的彩礼和嫁妆都应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但是如果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婚前的彩礼和嫁妆可以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
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且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没有对彩礼和嫁妆的归属做出法律规定,但是依据民间习俗和相关司法实践可以知道,结婚彩礼和结婚嫁妆应当都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并且是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所以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结婚彩礼和结婚嫁妆可以归女方家庭所
对于彩礼,国家法律认为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证,但未共同生活,进行离婚的。办理结婚证,给彩礼后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国家法律认为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主要有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女方
彩礼与嫁妆的法律关系:彩礼与嫁妆一般不分割,嫁妆可认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彩礼有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彩礼和嫁妆争议的处理是: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嫁妆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彩礼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归属女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述第二、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
嫁妆不是彩礼的一种,女方所得嫁妆是基于自己出资购买或受亲友赠与而得到的。而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在普通理解中,就是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者礼金。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彩礼是可以退还的: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