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担保人又称保证人,根据我国现行的的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具体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以及赔偿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债务人所欠债务到期不能清偿时,其
监外执行担保人会承担以下责任: 1、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3、为
担保人在民间借贷关系中承担的责任在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具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时,如果签订的是一般保证担保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四种特殊情况除外; 2、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都有效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责任包括: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以下规定: 没有经过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地方; 基本信息发生改变的,要在一天的时间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立即到案; 不能干扰到证人作证; 不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相关机关可以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是我国并没有个人独资有限公司这种公司类型。只有个人独资公司,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这两种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又有所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以其注册时认购的资本为限度,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承担的社保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
担保合同未生效,也不意味着有过错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就算双方没有成功订立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的规定,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的,也不会影响合同中有
担保合同发生于民间借贷关系中,担保合同中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于保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具体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如下: 1、如果是签订的是一般保证合同,仅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如
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此时债权人是否存在过错是认定担保人责任的关键。如果债权人没有过错,那么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
担保合同无效的责任分配承担规定如下: 1、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2、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故意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致使合同无效的,应追缴双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财产; 4、
想要取消担保的,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还有贷款机构,他们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作出的规定。一般的,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都是存在连带关系的,如果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时间到期,则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解除了。 通常,在借款人还完贷款后
他人借钱,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的担保人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但是具体还是要区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