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双方协商一致的;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房屋买卖合同包含以下内容才有效: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款数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该合同无效: (1)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不具有订立该类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该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隐藏真相等手段导致一方当事人未能正确的表达自己真实意思表示的; (3)该买卖合同的内容或者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有委托代理人,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目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目标是房屋,这
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有《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
买房子签合同的内容包括: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 2、房屋的基本信息; 3、房屋售价; 4、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的方法; 7、签名和日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有委托代理人,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目标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目标是房屋,主要包括房屋
可以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情形有: (一)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之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除此之外,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不能单方解除已生效的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法律规定是: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
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1.当事人名称和姓名住所;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五是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下列事项:卖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买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房屋的名称、位置、面积、价格;房屋的检验标准;以及结算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