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5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进行一审审理的,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简易程序是45天。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
一般情况下是从立案之日起,法院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之后可以延长;如果是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报最高法批准之后可以延长。
行政诉讼从立案到开庭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完成。法院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需要在六个月内及时开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则需要在四十五日内完成。具体的开庭期限则由法院决定,并通知各当事人。
行政诉讼从开庭到判决,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如果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不会超过四十五日。
法律对行政诉讼案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没有规定,但法院应该从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二审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从审到判一般需要一至二个月的时间。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若是第二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行政诉讼如果适用普通程序的,要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要四十五日。但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高级人民法院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开庭后,如果人民法院能当庭宣判的,则开庭当天会有判决结果,并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给当事人;如果人民法院不能当庭宣判,而是定期宣判的,则在法院定期宣判的当天会发送判决书给当事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