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
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
1、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行政机关处罚的是李某,那么就不能以李某妻子的名义起诉,只能以李某名义起诉。2、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并必须指出
高利贷本身属于违法行为,因借贷人未还款起诉的,法院会对超出法定借款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但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利率的部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被告人支付欠款,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履行判决,负责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国家对高利贷的处理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超出法律规定部分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超过部分就属于高利贷的范围。
高利转贷无效的处理是:返还本金,过错方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利息依法予以收缴。构成犯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高利贷是不合法的,目前我国只保护不超过银行利率4倍以内的民间借贷关系。 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一般情况下,
欠民间高利贷,有三个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认定为高利贷的部分,债务人对属于高利贷的部分可以不还,债权人因此提起的还款请求也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本金和合理的利息是要偿还的; 2、由于高利贷引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如果
高利转贷无效处理,具体如下: 1、未涉嫌犯罪的,应当返还本金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2、不能返还或者不需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于违法
高利转贷罪中对于高利率刑法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75条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他人,是将银行信贷资金以高于银行的利率转贷他人,具体高出银
民间高利贷是发生在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单位之间的借贷利率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情况。高利贷本身属于借贷双方自愿的行为,而且存在有利于资金使用、刺激经济发展等特点,虽然国家层面出于利息管制的需要,对超过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