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安置房交易受法律保护。买卖双方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买卖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交易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安置房取得五年内签订的买卖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安置房能否买卖,最主要就是看有无全产权。如果安置房有进行产权登记,并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就能够在市场中买卖,没有的话就无权买卖,也不能够过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
因拆迁安置房一般是补偿给一个家庭的,该安置房产权可能属于家庭成员共有,若房屋买卖合同只是经过单方共有人的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此外,若该安置房没有依法取得产权证书,则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无效。并且安置房的买卖从被拆迁者签订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
一、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 三、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定费用等相关费用; 四、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某市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准缴存到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置房取得五年内签订的买卖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
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安置房允许买卖交易。安置房是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房屋,安置的对象一般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和征迁房屋的农户。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进行上市交易,满五年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安置房交房还交费用,按房款2%至3%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按业主的产权面积交纳物业费,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纳供暖费,按面积正负百分之三金额多退少补的房屋面积差价等。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