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如下: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有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有: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强制的执行方式都有对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应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以及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罚锾);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代执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行政相对人的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措施主要可以分为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 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 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 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具有强制性。 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 4.具有预防性。 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 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 7.具有非制裁性。
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财物;扣押财物;冻结行政相对人的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行政强制措施。上述措施主要可以分为对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和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代履行、执行罚与直接强制。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