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7
具备打击报复行为的标准下打击报复证人罪才立案。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如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等。即如果打击报复证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可
刑法第308条对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基本构成未设定情节要件,根据此规定,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是法条把“情节严重”作为打击报复证人罪的加重构成的要件。虽然构成本罪不需要情节严重,但也并不是说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证人因怕打击报复而不敢作证的情况屡见不鲜,也曾多次出现过证人因作证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这种对证人打击报复的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妨害了诉讼的正常进行。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
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
行为人实施了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打击报复证人罪才立案。对于犯此罪的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本罪的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
如何能立案,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我国的案件基本上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不同的案件类型有不同的立案方式,以及立案标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
骚扰罪指的是集合多人进行强暴或胁迫的行为,该罪是外国刑法罪名。该罪的特征,一表现在其犯罪形态表现为集团性行动;二表现在行为人实施强暴或胁迫行为,要能达到能够对某一地方的公共安宁构成危害的程度。我国法律目前对于骚扰罪并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因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