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1、婚前的按揭房屋,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在婚前取得房产证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的按揭房屋,如果在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并且用于夫妻双方生活居住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前过户给一方属于共同财产。这种情况等于是自愿把个人财产无偿赠送给了另一半,只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在离婚的时候,另一半就有权利要求分割这套贷款买的房子。
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 (1)婚前贷款买房,那么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还贷所用钱款,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这些属于婚后共有财产。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在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
结婚前全额付款购买的房子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彼此共同出资购买,且登记两人名字,只能是彼此财产,最终都会按房屋所有权市场份额来切分;结婚前一方付款首付,且只登记在自身户下,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一同还贷的那一部分就是属于共有财产。
这个要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 婚前贷款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共同还贷款部分平均分割。 其余为女方所有。若婚后贷款买,则可平均分割。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算共同财产。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不是共同财产,但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双方共有的。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
婚后用共同财产贷款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登记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