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符合法定的补偿情形,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补偿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补偿半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
劳动合同终止属于以下情形有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但是若是属于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或者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
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不需要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被迫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间内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提出不续签的,或者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如果是单位在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提出不续签的,或者用人单位在合同终止后,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如果是单位在维持或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终止劳动合同没有补偿。
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的方式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终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没有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是对劳动者由于劳动关系终止带来利益损失的补偿,以便使劳动者在重新就业的合理时间内有一个良好的经济过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如果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