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的给付标准是:根据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因具有被依法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等情形而终止的,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则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的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在合同到期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赔偿劳动者,即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给劳动者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但如果合同期满后单位只是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的,则只要按规定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可。
终止劳动合同时如果具备法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付补偿金。例如因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责令撤销、关闭等情形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计算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由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
终止劳动合同后不一定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由于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则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
如果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金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半年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但给予补偿的条件是公司决定不续签或者公司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员工决定不续签的。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
终止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