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 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 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带齐以上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民法典》规定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有夫妻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是女方,也可以是男方。
登记离婚需要带的资料有:内地居民需要双方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离婚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再婚的夫妻需要携带下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结婚: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4
登记离婚证需要个人完整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双方应当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前应当经过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是三十日。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关系、有子女的还需要子女的情况材料;法律规定的其他必要性材料等。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
以下材料是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所需要提交给民政局的,包括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除此之外,还要提交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需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且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以及副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能证明被告与被告之间合法婚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夫妻关系破裂与否的相关证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