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对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
不属于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的是罚金、撤职、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
对行为人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责令停产停业; (四)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五)行政拘留。
1、共同购买。如: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收入、用共同的积蓄购买的房屋。 2、两人以上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建造的房屋。 3、两人以上共同接受赠与的房屋。 4、两人以上共同继承的房屋。由于房屋不可分割,而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5、因拆迁补偿形成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法定情形:违法行为人主动消减其危害后果;违法行为人是受他人胁迫或者被诱骗违法的;违法行为人坦白其他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当事人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当事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当事人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罚金、撤职、没收违法所得等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只要是不属于以上的行政处罚种类就不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的情形主要包括: (1)违法行为情节轻。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行为。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不了解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还有社会危害性,因而不能辨认或者是控制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