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的程序如下:先立案受理;然后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再通过询问犯罪嫌疑人等方式依法收集相关证据;最后侦查终结后,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
各地人民检察院办的案子是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还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案件,由检察院直接受理。贪污受贿相关的案件现在已经不由检察院管辖,由监察委负责受理。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程序是先接受案件,进行审查,再由本侦查部门进行初查,如果不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的,移送到有关机关。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制作立案报告书,再进行详细侦查。
检察机关是对司法行为进行督察的司法机关,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法院的判决等司法行为可以行使监督的权利,这是三大司法机关相互制约的一种表现。那么检察院立案后可以撤案吗?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符合以下撤案的情形,检察院立案后是可以撤案的: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拆迁纠纷不属于检察院管。 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的时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特赦、案件不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等情形,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觉得,审判机关应
贪污案件既可以监察委管辖又可以检察院管辖。但起诉只能由检察院起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