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补充合同的效力是: 1、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就失去了补充合同
承诺书实际上也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4个条件:一,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是真实意愿的反映,不能够是被欺诈,胁迫的;二,承诺书的内容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三,承诺
首先,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手写属于书面形式。手写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并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涉及金额的还要写明标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合同的其中一方,在受损害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时与其签订合同,致使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又或者是仲裁机构对合同予以撤销。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具体情况的,可以认定为显失
错误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首先,我国《民法典》对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作出了规定,规定中未直接否认该类合同的法律效力。若该合同满足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要件,合同被撤销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该合同因当事人申请,被法院或仲裁机
阴阳合同指的是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事项订立了两个以上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内的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外的阳合同目的在于掩盖阴合同,以达成自己的真实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于阴阳两份合同的内容不一样,所以,法律效力如何
错卖东西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错卖东西属于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合同重要条款,存在认识错误,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违背。发生重大误解的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权,但需要注意
对于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债权后再转让债权的效力,在不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时,一般是予以认可的。但是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转让债权时有诸多的限制。这些规范性文件在法律层级上并不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宜
承诺合同是否具有效力,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一,承诺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承诺合同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二,承诺合同是否是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必须是双方达
传真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传真的形式达成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合同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手中时便已经成立;传真合同文本同样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能力,但是在实践中仍然需要其它的证据来进行补强,比如电信公司传真电话的记录单。未
不付定金的情况下,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一概而论。不付定金就导致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可能发生在“立约定金”中。也就是需要双方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条件。实践中未特别约定定金功能,一般系违约定金。具体而言,根据双方赋予定
抵押权的成立以抵押合同的生效为前提条件,因此,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除此之外
担保合同无效包括两种,第一种是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第二种是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本身无效。 若主合同出现了以下情况,不管担保合同内容如何,它都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一)一方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联,损害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