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的财产范围有: 1.公民生前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
遗产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能被继承的遗产: 1、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2、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3、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根据2021
以下债务属于被继承人: 1、被继承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责任所欠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不当得利债务返还; 5、被继承人因不管理而承担
进行遗产继承的一并继承债务。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债权人也可以请求继承人清偿债务。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以还,也可以不还。
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等人员能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以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人范围主要以遗嘱指定的范围为准。
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都有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等财产。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如下: 一、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二、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有: 1、限定继承原则。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除继承人自愿清偿者外,继承人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2、保留必留份的原则。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为需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方式如下: 1、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当先缴纳生前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然后继承人继承剩余的遗产; 2、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先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清偿不足的,剩余债务由遗嘱
被继承人遗产债务的范围主要有: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
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同时继承债务。遗产继承是财产和债务一并继承的,不能只继承财产而不承担债务,继承人负有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的责任。 当然,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愿意清偿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