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吸毒又是累犯如果符合减刑的条件的,可以减刑。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过程中,必须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这是减刑的主观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个规定,犯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人,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
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运输毒品罪会限制减刑。犯罪嫌疑人因运输毒品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限制减刑。否则,运输毒品的嫌疑人将不受限制减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的,二年期满
以下毒品犯罪可以判死刑:犯罪分子为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有严重的犯罪情节;或者是犯罪分子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并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
运输毒品犯罪主观要件证据的问题: (一)证据种类比较单一。在运输毒品犯罪案件中,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的要求,该人主观上必须明知这是毒品才构成犯罪。 (二)取证有一定困难; (三)证据收集工作存有瑕疵。与毒品犯罪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收集不到位;破案
即使在案件中只有人证没有物证,只要证据确实、充分的,能判刑。但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而没有被告人供述,其他证据确实、充分的,则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没有人证物证不承认犯罪不能定罪。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目前,由于案件侦破技术的进步以
走私制毒物品构成犯罪的,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一、三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
证据是有分为实物证据、虚物证据两种,而实际上实物证据运用的会更加的广泛。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