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以及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等。财产被抵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财产优先受偿。
动产抵押制度并没有一般性限制条件。动产的范围相当广泛,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土地上的固定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国有土地使用权、经发包人同意依法承包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固定物; 2、抵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债务担保方式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
一、抵押财产范围包括: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
抵押财产的范围包括: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不能抵押的情形有:1.土地所有权;2.
担保和抵押的区别如下: 1、担保是一个大概念,抵押是私有财产作为债务担保的行为; 2、抵押是基于某些特定物品的,是债务的担保形式。担保是一种保证,包括抵押贷款; 3、抵押只是实现担保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贷
保证担保的范围有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
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的区别: 1、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价值的物体; 2、不动产是指固定或移动会影响其经济用途的物品。 由于物体的属性不同,抵押生效要求也不同。房地产登记,由房地产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国家对房地产实行统一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