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否约定存续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双方协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双方协商签订外,还存在法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他。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如果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相符,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就不需要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约定存续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遵循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相关原则,避免采用隐瞒事实等非法的手段。其次在法律规定当中,劳动者提出或者是同意了续订合同的,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后用人单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一)“可以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必须签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视为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第一,劳动者在该单位无间断工作满十年的。第二,用人单位第一次进行劳动合同形式或实行国企改制,进而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不间断工作足够十年而且距离退休年龄不够十年的。第三,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时间合同,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向其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如果单位具有依法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则只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付一个月的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情形之一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客观条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 2、主观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 3、程序条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符合条件时,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付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