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离婚后再婚的子女有法定继承权。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再婚的配偶也有继承权,只要男女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就享有对方的遗产继承权,属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签订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遗产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经过合法登记结婚的再婚夫妻,夫妻之间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法律保障人们的婚姻自由,再婚就是行使婚姻自由权的一种,应当受到
再婚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原配的子女有继承权。以为一方去世之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是死者的遗产,其亲生子女是有继承权的,可以要求分配,除非有遗嘱排除了前配偶子女的继承权。
视情况而定。如果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享有法定继承
一般情况下子女的配偶并没有继承权,但父母如果没有明确由子女个人来继承,那么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会属于子女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继
子女的配偶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
子女的配偶一般没有继承权。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遗产按照
再婚子女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但需要与继父母具有扶养关系,且继承权一般由第一顺序平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再婚子女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但需要与继父母具有扶养关系,且继承权一般由第一顺序平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再婚子女是未成年人的,和被继承人形成抚养关系的,再婚子女享有继承权。如果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或者虽未成年但不与再婚夫妻共同生活,没有形成抚养和被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再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死亡后继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扶养关系的,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继子女。
如果再婚非生子女,与被继承人有抚养关系的,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