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0
和军人结婚的手续跟普通人在手续上还是有一些区别的。首先,军人结婚登记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3、政审
再婚登记和初婚登记一样,没有什么变化,需要提供再婚当事人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所不同的是还需提供:1.再婚前一方离婚的或双方离婚的,还得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如果一方是丧偶的,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以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和军人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首先要做一份结婚报告,并在报告下面介绍双方的基本情况; 2、打完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一级一级加盖公章; 3、政审函调。若对方为地方人员,还必须进行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
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出证程序: 1、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军人离婚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离婚协议书和彩色照片等材料。军人自愿离婚或一方要离婚的,调解无效后,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民政局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要离婚的,调解无效后,经对方同意,政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
(一)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 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
军人结婚登记手续有: 1、军人应当提前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需要对恋爱对象进行政治方面的审查。 2、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3、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的要求进行婚姻登记。
1、由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一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必须进行),并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军人离婚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离婚协议书和彩色照片等材料。军人自愿离婚或一方要离婚的,调解无效后,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到民政局离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要离婚的,调解无效后,经对方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