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在没收部分财产后,犯罪分子尚有部分财产可供执行,在与罚金刑并罚的情况下,适用并科原则一
加强罚金没收财产执行监督的方法,有巡回检察、派驻检察等方法。如果人民检察院监督时发现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以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并记录在案;如果严重违法的,则书面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提出检察建议。
法律对于罚金及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规定在《刑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罚金及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均是人民法院。
是没收合法财产。第一、没收财产属于财产刑,适用于罪行更为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第二、没收财产只针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包括一部分或者全部。而不针对其家属的财产。第三、在没收时,要对其本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第四、适用的犯
罚金和没收财产可以并罚的。依据相关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 罚金缴纳方式是什么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
没收财产与罚金罚款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对象、处罚性质和执行方式时的不同,没收财产是属于刑事责任,而罚款一般只涉及到行政处罚,罚金可以是当事人的财产之外的数额,由当事人承担。
财产刑没收财产罚金: 1、《刑法》第53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我国《刑法》对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相关规定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没收财
1.罚金只适用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情节较重的其他犯罪。 2.罚金主要是金钱债,没收财产包括其他财物。 3.罚金可以分期缴纳,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 4.对同一个犯罪行为,刑法不会规定既判罚金又判没收财产,而是
不少罪刑都规定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先执行罚金还是先没收财产,两者没有先后顺序,只能根据情节选择其一执行。但除此之外,《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第2款规定: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
罚金的缴纳方式为: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而没收财产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这些金钱不一定是犯罪分子现实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