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样本来源不清(存在检材或者样本来源不明的情况)检材、样本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取,并依法制作相应的提取等笔录,确保用于鉴定的检材、样本来源清楚、合法,有证据证明。 2、笔迹鉴定样本未使用原件在笔迹鉴定中,委托申请人所提交的比较样本如果为复印件
从理论上说,假的就是假的,不管怎么伪造,终归会露出马脚或者被识破。伪造笔迹(含伪造笔迹形成时间),同样如此,行为人为此终归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人有可能涉嫌诬告陷害罪、伪证罪、或者包庇罪。建议实事求是,不要以身试法。
个人是可以向鉴定部门申请进行司法笔迹鉴定的,但鉴定应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实行。诉讼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来指定鉴定的机构。
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文件书写形成时间的检验则是笔迹鉴定的难题,目前只能有条件地解决部分问题。书写形成时间检验可分为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检验和文件的绝对形成时间检验。所谓相对时间检验,是指有比对样本的检验,通过将检材与样本进行
笔迹鉴定不一定鉴定出来签字时间,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在三个月内可以准确到天,时间过长检测结果就不准确了。距今五年内的笔迹形成时间是可以鉴定的,但只能大概得出一个时间的阈值,没有办法得出具体的时间区间。时间过长的鉴定方式主要有: 1、通过对不同笔
手机照的照片不能做笔迹鉴定。因为笔迹鉴定是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专业性很强,需要从笔迹走向、书写力度等诸多方面来考察,单纯的照片无法提供这些条件。
复印件不可以做笔迹鉴定。所有的鉴定材料都需要经过双方质证,没有经过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鉴定依据。根据规定,不能和原件核对的无异的复印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复印件不是不能作为笔迹鉴定的依据。笔迹鉴定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性在书写的字迹、符号
二审并不一定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若是需要做笔迹鉴定的标的,在一审时并没有提出做坚定的请求,那么在二审是不能提出的,且即使是一审已经提出鉴定请求,二审再提出时若是不能证明之前的鉴定存在瑕疵,那么鉴定请求也并不会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