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前述法律规定,因胁迫、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等情形而登记结婚的,受害一方可以在法定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事实婚姻的法律后果主要是:事实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一般共同共有的财产,不应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因事实婚姻而出生的子女,视为非婚生子女等。事实婚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依据民法典规定当然享受继承权;事实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事实婚姻的法律特征是: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没有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事实婚姻已经不被现行法律认可,只存在于已经失效的婚姻法规定中。
事实婚姻的构成条件是: 1、男女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男女双方对外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3、男女双方让外界都认为是夫妻关系。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如下:1、男女双方需要没有配偶;2、符合事实婚姻的男女二人需要有具有婚姻的目的;3、符合事实婚姻的男女二人需要以夫妻生活的形式共同生活。除此之外,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
我国《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事实婚姻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能接受对方出轨直接分开就行,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
事实婚姻有以下认定条件: 1、时间条件,1994年2月1日以前; 2、实质条件,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必要条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 3、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