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一)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二)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 (三)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四)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
涉外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1、撰写离婚起诉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2、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法院审查起诉材料,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 4、法院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当事人开庭时和地点; 5、参加庭审。
涉外离婚案件争议的处理方式:管辖法院的确定,被告在国内无住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财产分割的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
1、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2、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
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登记的,应当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
离婚手续一般有受理、初审、审查、发证,具体流程有: 1、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民政局办证人员查验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 3、办证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如下: 1、立案,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要求交纳诉讼费,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是为立案; 2、送达,受理案件后,法院将原告提交的诉状、证据等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及其他当事人。 若无法送达时,则采用登报纸等方式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