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根据刑法第250条的规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必须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立案追究。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立案标准为: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在少数民族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引发骚乱、致使民族矛盾激化、引起民族冲突的,等等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出版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故意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民族团结和少数民族的尊严。具体量刑是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的处罚,依据刑法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是指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必须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能立案追究。
出版歧视少数民族作品罪为情节犯,即要满足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案追究。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五十条【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出版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既遂的定罪处罚为:犯此罪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罪一样,是民族平等。所谓出版是指一切被编印出来供人们视听、阅览的物品,如书籍、
出版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前述行为,应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