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责任的范围: 1、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是指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过程中的所有事实,这事被告应承担的根本的举证责任,并且是举证的说服责任。 2、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有关
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的规定有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且提出答辩状。
行政诉讼中原告对下列是有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诉讼中被告方应就下列三种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一、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 二、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三、被告行政机关与
行政诉讼被告是有举证责任的。对于整个行政诉讼的过程当中举证责任的划分,以及相应的程序来是存在详细规定的。如果是在行政诉讼的案件当中,被告是有举证责任的,也就是说,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而且相对人,也就是公民和原告没有必要负举证责任。行政机关
行政诉讼中原告对下列是有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行政诉讼被告举证应遵守的规定是: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
原告有举证责任,原告对下列事项有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
一、被告的举证责任(政府):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
一、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是指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过程中的所有事实。被告首先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必须举出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来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如果不能证明自己被诉的具
行政诉讼中,被告(即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负有举证责任。但要注意,被告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某些事项也将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包括: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