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遗嘱人立有两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
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在订立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他人利益的,只要符合上述条件,该口头遗嘱就是有效的。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认定遗嘱有效: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一)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录像、口头遗嘱无效。 (二)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三)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 (四)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五)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
1.首先要看遗嘱的内容有没有相反的意见。如果出现相反意见的情况下,以去世之前的最后一份遗嘱作为有效遗嘱。 2.如果多份遗嘱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等类型的遗嘱形式的话,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其次是自书遗嘱,然后是代书
存在多份遗嘱并且内容存在抵触的,则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则最终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因为经过法律公证,所以它的效力是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自然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再以公证遗嘱效力优先为标准了。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