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3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进行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若是公安机关经过二次补充,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自诉案件一般不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诉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人需要依法调查举证。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正在侦办中即处于公安机关的侦察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
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补充侦查的期限是多久?补充的次数是多少? 1、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立案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公民报警案件。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
刑事案件公安侦查多久,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
职务侵占立案前侦查在我国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一审判决,具体经过多长时间要视案情而定,普通程序需要五个月左右。特殊案件依法延长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