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案件一般都会直接撤案,由于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了,只能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了。但是,刑事案件中涉及到的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民事赔偿的部分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都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和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以及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基本权利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接受告知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有权及时获知被指控的内容和理由,获知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为何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讯问,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以及相关理由。
1、犯罪嫌疑人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救济性权利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2、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发表诉讼意见的权利。 3、使用本民族语言文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才算有前科,而传唤不属于刑事处罚,因此被传唤的犯罪嫌疑人不算有前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
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同一人在不同阶段的不同称谓。在刑事侦查至提起公诉前,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都称其为犯罪嫌疑人;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起,即检察院向法院递交的起诉书上,开始将其称为被告人,在法院审理时也叫做被告人。
逮捕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 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接受告知的权利。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及时的知道被依法指控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依据,在第一次被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侦查机关必须告诉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被采取该强制措施或讯问,侦查机关也必须及时的告诉犯罪嫌疑人从什么时候起有权聘请律
不用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院应当在受案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犯罪嫌疑人,没有规定一定要告知家属或单位,但一般来说,检察院还是有按笔录中反映的犯罪嫌疑人家属的地址寄送《委托辩护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给犯罪嫌疑人家属,告知可以辩护人(包括律师、其他法
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