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一事不再理”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原则,又称“禁止重复起诉”原则,起源于罗马法的诉权消耗理论,意思是对于已经裁判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的诉权已经消耗,不得再行提起诉讼,否则构成重复起诉。此原则对于已经起诉或者正在审理的案件也适用。
高空坠物公安应该的处理方式是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加强对其监督。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最新司法解释是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最新司法解释为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被执行人一直不还欠款,如果是债权人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用于偿还债务,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则法院会中止执行,等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时候再恢复执行。
民法典物业公司对高空抛物应当协助调查,必要时可以选择报警处理。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涉事楼层住户均需承担连带补偿责任。
高空抛物警察到现场后,应当根据现场情况立案,确认责任人,对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以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为责任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业主被高空抛物损伤的能够确定侵权人的由具体侵权人承担侵害责任,不能确定的,除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实施侵害行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事后可及时向侵权人追偿。物业如果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若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若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法院被执行人一直不还欠款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形: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3.乡、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