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再婚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
领结婚证需要下列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还需要提供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
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本人在登记现场签署的《结婚登记申请声明》; 4、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去民政局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男女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民法典》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结婚登记之日就是婚姻关系成立之日。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明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身份证; 2、男女户口本; 3、三张两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 4、一方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再婚的需要离婚证。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
一、手续: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
内地居民需要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需要通行证或者回乡证、香港居民身份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区、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双方提交3张2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当场拍照。
《民法典》规定再婚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