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与客体: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一、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
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要素: 1、主体: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概念: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 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1、行为人与走私动植物、动植物制品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伪造检疫结果帮助走私的,应以牵连犯择
法律分析 对于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既遂犯,应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
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条文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
1.对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行为人,最少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主观上则是故意。 2.《中华人民共和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出罪和入罪从其字面含义来解读,意思就是不构成犯罪以及构成犯罪。但是从更具体的角度而言,出罪和入罪二者的含义并非这么简单。所谓出罪是指把有罪判为无罪或重罪判为轻罪,入罪是指把无罪判为有罪或轻罪判为重罪。 实际上,中国古代刑事法律中便有出罪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