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国家规定的法定产假为98天,分为产前假15天、产后假83天两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是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病假3天,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所发放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即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部分地方有晚婚晚育假期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有98天,其中产假可以休假15天。如果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如果职工难产的,则应当为其增加15天的产假。
小产产假的话,一般在15天左右,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规定也不一样的,而且每一家单位也有详细的规定。由于小产的话,相对来说对子宫和对女性的伤害不是很大,所以一般情况下,休息半个月左右就可以正常上班了。当然,如果上班的工作性质比较劳累,比如商场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广东产假为17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时间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到生产后两个半月,广东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享受80天的奖励假。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广东在此基础上增加80天,共为178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