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产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重新给村民分配宅基地。而村民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属于农民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补偿是归村民所有的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从而就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继承者是农村户口; 2、没有其他宅基地; 3、宅基地有房产证。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抵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但是只能过户给本村集体的人。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
农村宅基地互换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互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