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贷款人诈骗是否还执行担保人取决于该诈骗活动是否与担保人有关。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
为担保人签字骗取贷款,不构成贷款诈骗。如果贷款人是担保人,则意味着同意承担债务偿还的连带责任,即当贷款人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或不能按合同偿还贷款时,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偿未偿还贷款,保证的方式有: 1、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担保
担保人要起诉借款人贷款诈骗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如果借款人涉嫌诈骗犯罪的,则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贷款诈骗罪担保责任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
2008年11月25日,工行某支行与某工贸公司签订《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总协议》,协议约定:支行为工贸公司办理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每笔业务由工贸公司另以书面形式逐笔申请,由支行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工贸公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不同。骗取贷款罪是在金融机构贷款时隐瞒贷款用途或者虚构事实来满足贷款条件,但主观上仍有归还贷款目的;贷款诈骗罪通过虚假合同等方式诈骗贷款,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体不同。骗取贷款罪主体可以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借款时,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根据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事先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保证中保证人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贷款诈骗罪立案需要以下条件:一是犯罪主体:实施该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实施该犯罪要求年满16周岁。二是犯罪客体:该行为破坏了我国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