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买卖房屋签订两份合同的,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符合法定的情形时,由解除权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法定的情形包括一方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
按揭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买卖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买卖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房屋买卖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作为买卖双方之间的协议,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定形式,就不存在无效合同的情况。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就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果一方出现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及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行为,并且用法律
符合以下条件即有效: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中介是经过房屋产权人授权后代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或者虽然没有获得授权; 但事后买卖合同获得了房屋产权人追认的,则买卖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既没有获得产权人的收入,事后合同也未获得追认的,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房屋质量;房屋配套设施;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无证房屋买卖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的情形下,并不是无效的。无证的房屋不能进行转让,但一般不会对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如果合同有效,因为不能转让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
没有办理公证,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房屋买卖需要以书面形式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