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27
我国的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
电子证据是指在刑事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处置的一种证据。电子证据的主要形式有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四种:1、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2、手机短信等通信信息;3、网络用户的各种注册、身份信息;4、文档、图片、音视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
寻衅滋事罪这样处罚:有法定的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有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等情节,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
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交通肇事罪一般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导致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导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