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1、有一方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 2、各买受人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3、各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
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根据以下情况取得房屋应当由谁取得: 1、一方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的,房屋所有权由该方取得。 2、双方均办理预告登记的,由办理房屋登记备案的一方取得。 3、双方均未办理预告登记和房屋登记备案的,由先占有该房屋的一方所有。
出现了开发商一房两卖的情形的,应让办理了过户登记的那一方优先获得房屋产权;若是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则先交付合同货款的那一方优先获得;在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也没有交付合同款的情况下,则先签订合同的一方优先获得房屋。
遵循下列原则处理:1.有一方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的买受人享有优先过户权。2.各买受人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办理备案登记的买受人优先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3.各买受人既未办理产权登记,又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则谁占有该商品房谁就
优先受偿权即非担保物权之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它是一种不表现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权能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值得注意的是,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必须有个前提,即抵押权有效设立且依法登记。按照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原则:未经登记的抵押不能优先于质押权受偿。 加工承揽合同优先受偿权可以享有吗 加工承揽合同优先受偿权根
先起诉不能优先受偿,债权人因为债务纠纷提起诉讼的,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债务人的财产,而债务人可能会有数个债权人的情况,有数个债权人就涉及到受偿的问题,第一查封人对债权有没有优先受偿权,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并且查封人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是谁先查封税就有优先权,如果被查封的财产设立了抵押权或者其他担保物权的,则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视情况而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不可以。优先受偿权是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说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