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股东决议对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等全体公司成员都有效。因为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所以股东决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适用于全体成员。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临时股东大会需要由董事长主持。
公司股东大会的流程为: 1、一般由董事会召集会议; 2、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由董事长主持会议; 4、会议中对议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5、作出决议。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
董事会议事规则可以由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制定,规定了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修改公司章程也由股东会决议。
新股东,可能能入董事会。董事会可以由股东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构成。如果董事会正在选举董事或者有人员空缺的,则新股东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能入董事会。
在我国股东会以及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行驶的职权有四大类,分别是决定方针方向类、审批报告方案类、选举董事类、公司资本变更类。具体是对是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董事会的职权有: 1、对股东会的召集权和报告工作的职权; 2、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权; 3、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案的决定权; 4、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董事会的职权有: 1、股东会议的召集权,向其报告工作的职权; 2、对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预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的决定权; 3、对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决定权; 4、执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 6、公
董事会主要都是公司的董事,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