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董事更换需要股东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是股东会的职权,而不是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 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另外,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在适当时候,增加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个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罢免。当法人股东选定的董事因法人内部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必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此外,在股东大会的授权下,董事会可以在适当的时
如果是公司为他人担保,是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董事长个人无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一、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有如下的流程: (一)会议筹备阶段: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议通知阶段,对股东进行通知。 (三)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
1、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2、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每次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召集时限。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会议日
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般决议事项可以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约定表决,一般可以约定1/2通过有效,也可以约定更高的或更低比例通过有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般决议事项可以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约定表决,一般可以约定1/2通过有效,也可以约定更高的或更低比例通过有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是“一人一票”还是按照“出资比例”都可以规定。一般而言,股东表决权的行使都是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但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的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有: 1、可分为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 2、可分为一般事项需要参会股东的过半数表决通过,重大事项需要参会股东中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权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